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洛阳偃师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洛阳偃师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年)
规划时间:近期2022—2025年,远期2026—2035。
规划范围:洛阳偃师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整体空间发展布局结构为“一园区四板块”,“四板块”分别为邙山大道板块、岳滩板块、顾县板块和山化板块,本次规划各板块结合洛阳市国土空间规划开发边界和现状产业发展态势,对板块边界进行优化,规划总用地面积约21.44平方公里。
邙山大道板块:位于偃师中心城区西北区域,空间范围为东至华润热电,西至龙海玻璃,南至陇海铁路,北至邙山大道、招商大道300米,片区范围面积约5.09平方公里。
岳滩板块:位于偃师中心城区西南部区域,空间范围为东至杜甫大道,西至镇界,南起规划创业路,北至规划科创路,片区范围面积约3.75平方公里。
顾县板块:位于偃师中心城区东南区域,空间范围为西起商汤大道、顾刘路、规划岭西路,东至干沟河堤、规划岭东路,南至规划岭南路、外环路,北至滨河南路,片区范围面积约9.69平方公里。
山化板块:位于偃师中心城区东北区域,空间范围为西起S539、农批中心,东至洛河堤,南起规划滨河路,北至陇海铁路,片区范围面积约2.91平方公里。
二、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告主要内容是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可通过网络链接下载报告书电子版,或通过电话、邮箱、信函、来访等向委托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获得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纸质稿。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评价范围内的居民、单位、相关部门和专家以及关心园区发展建设的其他公众。
四、公众意见表
公参与意见的调查表参见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邮箱、信函、来访等方式在征求意见期间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委托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映与该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一)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洛阳偃师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
通讯地址: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产业集聚区(岳滩镇)工业大道中段
联 系 人:王琰璞
电 话:0379—67707668
(二)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河南省科悦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郑州市未来路绿都广场C栋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371—66309377
电子信箱:114747335@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有效日期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附件1 洛阳偃师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
洛阳偃师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