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
你们呈报的2022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实施方案已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们所报的2022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实施方案,现予以批复,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目标。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各相关单位要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工程协调,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和要求。
二、规范实施程序,保证项目成效。在项目实施上,要符合土地性质、环境生态保护、文物等方面的政策,严格落实项目公示公告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竣工验收制等相关制度。对已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不得擅自调整、变更建设地点、规模、标准和主要建设内容。在项目实施中要创新工作思路,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
三、加强财务制度,严格资金管理。严禁任何单位、个人挤占、挪用和截留财政扶贫资金,要建立项目资金公示制。同时,要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严格的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财务制度,执行财政扶贫资金县级报账制,批复的项目财政衔接资金以财政局出具的资金分配文件为准。
四、加大监督力度。各相关单位要加大对项目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在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将给予严肃处理。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