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偃师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根据《洛阳市财政局 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洛财预〔2021〕550号)下达的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513万元,《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通知》(洛财预〔2021〕551号)下达的我区2022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中央资金55万元,《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洛财农〔2022〕38号),下达我区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87万元,《洛阳市财政局 扶贫办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洛财预〔2021〕625号)下达的市级资金636万元,本级配套财政资金1538.464779万元,现将偃师区2022年第六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2800.197939万元分配用于2022年交通运输局的7个基础设施项目、2022年农业农村局的8个项目、2022年统战部1个项目(其中中央资金已分配1829.01658万元,省级资金已分配241.25万元,洛阳市资金已分配208.22026万元,本级配套财政资金已分配82.01万元。本次分配中央资金738.9834万元,省级资金 128.75万元,洛阳市资金427.7797万元,本级资金分配2148.99万元)。
为利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拨付,现将偃师区2022年第五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告知你单位,请严格按照批复分配方案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做好资金管理保障工作。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