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偃师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根据《洛阳市财政局 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洛财预〔2021〕550号)下达的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513万元,《洛阳市财政局 扶贫办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洛财预〔2021〕625号)下达的市级资金636万元,现将偃师区2022年第五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60.13384万元分配用于2022年交通运输局的5个基础设施项目和2022年农业农村局的5个项目(其中中央资金已分配1717.1万元,洛阳市资金已分配195万元,本次分配中央资金46.91358万元,洛阳市资金13.22026万元)。
为利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拨付,现将偃师区2022年第五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告知你单位,请严格按照批复
分配方案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做好资金管理报账工作。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