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区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来源 : admin   发布日期:2021-08-10   点击次数:1167次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新变化,为切实保障全区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严防松懈要求,现就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措施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全区各类餐饮酒店不允许堂食,特别是不允许承接婚宴、会议(重要活动必须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等人员群体性聚餐,取消所有店外经营行为,外带时做好人员组织,防止聚集,严格执行一米线等防疫规定;严格落实红事缓办、白事简办要求。

二、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集体食堂取消堂食,可改为供应盒饭,实行报餐制。

三、全区沿街经营门店等经营场所实行封闭交易、无接触管理,在经营场所入口设置一米线、商品领取台,由经营人员按照顾客需求准备商品,顾客在商品领取台处等候经营人员配好商品后统一领取,付款尽量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移动方式进行支付,避免因现金支付进行接触行为。

四、全区所有流动摊点、集市和店外经营暂时取消,关闭全区19个便民摊点,暂停夜间经济,夜间已备案的餐饮店店外经营一律暂停营业。

五、全区所有养老院、福利院等托养机构实行闭环管理,加强场所规范消杀,所有工作人员禁止出入,隔天核酸检测一次,严格落实戴口罩、测体温、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

六、全区境内长途客车、区内客车、城际公交、定制班车、出租车、城市公交等所有客运车辆全部停运。

七、对拒不配合、干扰疫情防控工作的由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对不作为、慢作为等各种失职渎职行为由区纪委监委进行责任追究。

本通告自2021810日起实施,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洛阳市偃师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

20218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