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区人民政府

紧急通知!疫情期间,偃师城区停车新规!
来源 : admin   发布日期:2021-08-12   点击次数:1330次

    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城区各单位及广大市民朋友积极配合,严格执行各项防疫规定,为疫情防控作出了积极贡献。随着偃师区防控措施的进一步严密,城市小区所有地下停车场及停车位禁止车辆驶入,市区主次干道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逐渐突出。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同时,也为了方便广大市民停车,报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自即日起允许在各单位、居民小区、施工工地等区域附近的道路两侧停放车辆,以解决小区不让停车对城区广大市民带来的问题。现将具体停车规范通告如下:

    1、疫情期间允许机动车在城区道路两侧停放。在有隔离护栏的路段,沿机动车道单排顺向停放车辆;在无隔离护栏的路段,沿道路两侧单排顺向停放车辆。允许停放时间为:当日下午18时30分至次日早上8时30分,其余时段不允许违规停车。行经因停放车辆导致车道变窄的路段,请驾驶人减速、谨慎行驶,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2、在城区道路以及居民小区、施工单位门口进出口通道停放车辆的,不得有双排或多排停放以及其他妨碍他人通行的情形。

    3、停放车辆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人行道和盲道。

    4、车辆驾驶人应当在车辆挡风玻璃处或其他显著位置留下联系方式,以备突发状况及时联系。

对首次违反上述规定停放机动车的,交管部门将实行温馨提示及喊话劝离等纠正措施;对告知后拒不改正的将依法进行处罚;对占用消防通道等应急救援通道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将一律依法从严处罚。

具体恢复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再行通告。

    特此通告

 

 

 

洛阳市公安局偃师分局交警大队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