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根据《国管局关于开展第一批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领域示范点建设的通知》(国管办〔2020〕358 号)和《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创建全国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领域示范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21〕23号)的文件精神,洛阳市被确定为第一批国家级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领域示范点建设单位,为扎实做好我区示范点建设工作,结合地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指导思想
依据《河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洛阳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以推进资产集中统一管理为主线,以法制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强化信息平台运用、定点制度落实、新能源设施完善、保障模式探索,全方位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为基层公务出行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三、主要内容
(一)推行五种保障模式
1.平台保障模式。依靠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保障平台统管各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公务用车和下属单位自有公务用车进行公务出行保障,车辆全部纳入信息管理平台,通过平台进行申请、审核、审批和调度。
2.租赁保障模式。借鉴洛阳市租赁保障模式,结合我区车辆租赁市场实际情况,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等方式选择定点租赁公司,签订租赁协议,纳入信息管理平台进行管理,以保障外事接待、会议、集体活动和特殊环境条件下用车需求。
3.公交保障模式。借鉴洛阳市公交保障模式,通过办理公务出行一卡通等举措,融合地铁、公交等出行方式,采取“谁出行谁使用”的方法,为公务人员提供便捷服务。
4.网约车保障模式。依靠滴滴出行企业版平台,充分发挥网约车速度快、覆盖广的优势,为紧急公务出行提供协助。
5.自驾车保障模式。借鉴洛阳市自驾车保障模式,对自驾车准入、管理、退出、责任划分、经费结算等内容进行研究,拿出方案,使之真正成为既能解决广大公务人员实际需求,又运行顺畅的保障模式。
(二)建立健全保障机制
1.统筹调配五种保障模式。针对不同保障任务要求,优先使用平台保障,其次是租赁保障,固定路线的经常性工作采用公交保障,确实无法满足需求且任务紧急的情况下可使用网约车或自驾车保障。在调配过程中,严格履行审批流程,原则上由各单位分管公车业务领导进行审批,严禁未经审批私自选择出行模式。
2.加快公务用车监督管理中心和车辆应急保障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建设完善公务用车监督管理中心。
3.建立规章制度。针对五种保障模式,从使用、管理、经费保障等不同层面分别制定相应制度,对各种模式保障流程进行规范和细化,为具体执行提供依据。并根据定点工作特征,细化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保险等业务流程,梳理准入、服务、监管、考核、退出等工作机制,对定点工作进行全方位规范。
相关文件:《创建全国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领域示范点偃师区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