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区人民政府

偃师市:河洛党建引领夯基础,发展集体经济筑堡垒
来源 : 河南日报   发布日期:2017-10-11   点击次数:9681次


在巩固提升“河洛党建”计划中,偃师市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作为抓基层、打基础的重要抓手,把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开展“选育促”活动,通过建强班子、多元发展、规范管理,有效解决了村级集体经济薄弱问题。目前,偃师市集体经济年收入3万元以上的村达到176个,占78%

统筹规划科学设计,试点先行激发活力

坚持以党建引领发展,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摆上重要位置,针对部分村集体年收入总量小,“无钱办事”的问题较为明显的现状,提出用3年时间,培育壮大一批村级集体经济强村,通过构建435的试点工作机制,消灭集体经济收入空白村。着力选好抓实省市县乡4个层级。确定山化镇汤泉村、府店镇安乐村、高龙镇高崖村等3个省级试点村;集中连线,确定顾县镇顾县村、段东村和李湾村,高龙镇半个寨村、赵寨村等5个洛阳市试点村;结合脱贫攻坚,把20个省定贫困村列为偃师市试点村;全面推进,要求每个镇(街道)分别确定1个集体经济薄弱村作为试点村。始终坚持3个结合选试点。即结合基层党建,突出班子团结有力,保证项目能够顺利组织实施;结合乡情村情,突出因地制宜,保证项目科学可行;结合脱贫攻坚,突出向贫困村、薄弱村、空白村倾斜,保证项目发挥最大效益。建立健全5项推进措施。实施联席会议、现场推进、部门联动、财政扶持、示范引领,确保试点村一年内项目有产出见收益,做法能借鉴可推广。

选好头雁突出引领,压实责任集智聚力

偃师市把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开展“选育促”活动,提升村级发展能力水平。

选好“领头雁”。该市教育引导党员群众注重把农业种植养殖、领办创办企业、外出务工返乡等优秀人才,吸纳到现职村干部队伍中;在农口单位、经济部门优秀干部中选派第一书记驻村帮扶,组织规模以上企业对口支持,在村级后备干部队伍中补充致富能手、农民经纪人、合作社负责人、乡村企业家,加强梯次培养储备。目前,全市村“两委”干部中经济型人才327人,50个试点村中有26个派驻了第一书记,30家骨干企业参与了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

引导“富脑袋”。他们分级分类抓好发展农村经济知识的培训,不断增强村“两委”干部的才干,重点举行了2期经验介绍会和项目观摩会,组织试点村的党支部书记、第一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感受和学习先进村的成功做法,开阔眼界,启迪思路。

明责“压担子”。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纳入镇(街道)和行政村2017年度党建工作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三项清单”,作为镇村两级党组织负责人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和镇党代会年会的一项内容,引导基层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上注重打基础、利长远。

因地制宜分类施治,积极探索拓展途径

探索各具特色的发展路径。偃师市在各村自主发展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引导走产业带动、产城融合、乡村旅游、产业延伸、资产经营、资源开发、有偿服务、混合经营、联合经营的发展道路。目前,高龙赵寨、缑氏唐僧寺等兴办苹果和葡萄交易市场,缑氏镇崔河、高龙镇郜寨等集中建设蔬菜大棚,有8个村依托种植产业优势,走农业服务型路子;高龙镇高崖、顾县李湾、首阳山沟口头等6个村,建设门面房、超市进行租赁或自主经营,发挥区位优势,走资产经营型的路子;山化镇游殿、府店镇柏峪、高龙镇陶化店等6个村,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古村落保护,发展乡村旅游、休闲观光,走资源开发型的路子;山化镇汤泉和东屯、高龙镇高龙村等7个村,兴建工业小区或者标准化厂房等,依托制鞋、钢制办公家具等支柱产业,走产业服务和产业带动型的路子;商城街道前杜楼和后杜楼、首阳山香峪等4个村,发挥城中村或者城郊村的区位优势,开发房地产、提供物业服务,走产城融合型的路子;大口镇草庙、府店镇曹窑等12个村,结合脱贫攻坚,以财政专项扶持资金参股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工商企业,走混合经营型的路子。

实施项目引领。组织财政、农业、商务、工信、科技、文化、住建等部门,帮助村里论证项目、指导实施;有关部门在财税、土地、金融等方面也给予试点村优惠扶持。目前,偃师市财政已向试点村投入发展集体经济引导资金650万元,向集体经济薄弱村投入800万元,改善经济发展基础条件。

强化“三资”监管。偃师市统一安排部署,以镇(街道)为单位,组织对村级所有的荒山、荒沟、流转土地、闲置校舍厂房等集体资产,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普查活动,运用“四议两公开”逐一评估,重新将闲置的用起来、占用的收回来、低价的提起来,在村级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上实现了收益的最大化。

规范管理公开使用,办好实事成果共享

偃师市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村级集体经济的收入,事关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和基层党组织的服务保障能力,事关农村社会稳定和长远发展,必须既管好又用好。

制度定好。制定和推行了《偃师市村级事务运行规范》,明确村级权力职责,规范村干部经济行为,规定3万元以上村级开支必须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杜绝以“两委”研究决定代替村民代表会议决策;3万元以下开支由村两委”集体商议决定,杜绝支书或者村主任个人拍板;村建设项目预算在10万元以上的,必须公开招标,不足10万元的小微项目,必须进行议标,由村“两委”集体决定。

规范管好。实行村账镇管,要求各村配备报账员,明确村监会和村民理财小组的职责,定期落实财务公开,推行财务支出会签制,符合规定的支出,由监委会主任、村委会主任、党支部书记依次审批签字。

惠民用好。集体经济收入主要被基层组织用于党建及各项工作开展,村容村貌环境整治,打井、修路、安全饮水等热点问题解决,医疗、养老、扶困助扶等公益事业开展,成为上级各项专项资金的有效补充,成为村级组织发挥作用、推进各项工作的基础保障。村级组织从“无钱办事”到“有钱办事”,农村基层党组织服务能力增强了,说话办事有了底气和力量,成为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主心骨、领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