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好啊,你家放鞭炮了没?”“没有,不让放,保护环境嘛。”
要说今年过年河南偃师市群众的热词,那可非“禁放”莫属。街坊邻居见面问了过年好,都要将“禁放烟花爆竹”这一新政讨论一番。
追悔莫及 大年三十放鞭炮被罚300元
为严防烟花爆竹爆炸事故、保障公共安全,防止噪声和大气污染,让市民在安全、清洁的环境中欢度春节,1月18日,偃师市公安局、安监局、环保局等5部门联合发布通告,“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本市东环路以西、洛河以北、首阳片区汉魏路以东、北环路以南全区域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偃师市街头随处可见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标语
“今年这禁放政策我举双手赞成,不放鞭炮,一家人坐一起好好聊聊天、抢枪红包,不仅年味没少,还更绿色、环保了。”家在禁放区内的偃师城关镇窑头村一村民告诉记者。北窑村一村民提到禁放政策也连连点头:“原来过年都提心吊胆的,担心孩子放鞭炮伤着自己,今年好了,我们也过了一个绿色、祥和、平安的春节。”随着社会的进步,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普遍增强,尽管是禁放第一年,新政策依然得到了市民的大力支持。但也有人心存侥幸,在家里屯了烟花爆竹“伺机而动”。北关村村民王某就是一例。
尽管宣传标语随处可见,腊月三十晚12点,心存侥幸的王某还是在自家门口“悄悄”放起鞭炮。谁知刚刚点燃,便被在附近巡逻的城关派出所民警抓个正着。依据《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42条第2款规定,王某被处以300元罚款。他一脸懊悔地写下检讨书,一个劲儿地向民警保证再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近500名民警上街巡逻 确保群众过好平安环保年
偃师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副队长刘耀群告诉记者,公安机关是禁放工作的主要实施部门,市公安局几乎全警出动,近500名民警走上街头发放禁放宣传单、与商户签订禁放承诺书、沿街巡逻……确保群众过好平安环保年。
禁放烟花爆竹流动宣传车
城关派出所下辖19个行政村,散布于县城周边。该所教导员黄育科告诉记者,与县城内以小区为主的集中居住不同,其辖区多为一家一户的散居,监督检查工作难度较大。为此,城关派出所出动110名民警,走上街头、深入村居,开展禁放宣传、检查工作。在祭灶、除夕等燃放烟花爆竹的重点时段,巡逻民警甚至整晚都未休息。黄育科自己则从腊月二十三晚上开始值班,直至大年初一中午才与家人吃上一顿团圆饭。“今年是头一年禁放,可以说做得还是比较好的,只发现了2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我相信只要持续做好宣传,来年一定更好!”黄育科告诉记者。
频繁的巡逻也对其他犯罪行为形成了震慑。“过年放假7天,有5天没有发生刑事案件,这可是往年都没有过的。”黄育科伸手比划着,高兴地告诉记者。(来源:法制网)